葭沚街道白云山西路以北、永宁河以西地块建设项目
浙江
-台州市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 葭沚街道白云山西路以北、永宁河以西地块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台州市椒江永诚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平路859-1号(华伟总部大厦) |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 ||||
联系人:葛女士 | 联系人:陈莉妮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葭沚街道白云山西路以北、永宁河以西地块建设项目(幕墙) | 标段(包)编号: | A3310011060003447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葭沚街道白云山西路以北、永宁河以西地块建设项目(幕墙)招标补充文件2号台建招备[2023]10059号各潜在投标人:招标编号为台建招备[2023]10059号的《葭沚街道白云山西路以北、永宁河以西地块建设项目(幕墙)》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造价“204054899元”修改为:“206781407元”。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款“最高投标限价:173446664元。(招标控制价×85%)”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175764196元。(招标控制价×85%)”。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投标保证金中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修改为:“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接收人:(代理机构);接收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4”所列条款。”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1补充条款内容”增加:“21.3 25mmA级印度蓝花岗岩,发包人已采购参考样式,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发包人处查看,联系人:蔡优裕。分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石材样品进行采购,经设计人、发包人确定后方可进场施工。五、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 2023年11月14日10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14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台州市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西大厅。”六、现提供重新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号:1)及最新的预算文件()。投标 | ||||
行政监督机构: | 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 电话: | |||
信息来源: | 台州市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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