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国重室研发大楼项目
福建
-厦门市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国重室研发大楼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 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 附录 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 - 第 4 项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 第 3 条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 1 人;施工员: 2 人;质量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 人;其他: / 。”修改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 1 人; 施工员: 2 (其中 : 土建施工员 1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1 人)人; 质量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 劳务员: 1 人; 其他: / 。”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 - 定标办法前附表 - 第 1 项 -3.2.1- 定标要素 -1 、信用 - ( 1 )子要素内容修改为:“投标人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类型:房屋建筑类。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应附上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分值网页截图。备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 - 定标办法前附表 - 第 1 项 -3.2.1- 定标要素 -2 、实力 - ( 1 )子要素内容修改为: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 :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级。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应附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备注 :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四、本项目的总建筑面积“ 11250 平方米”即为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 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不一致或矛盾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内容为空白) | ||||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 10 月 25 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 10 月 25 日 |
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壹份,同时最迟应在发出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