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城市自然灾害救灾政策性保险项目公开招标
河北
-衡水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故城县城市自然灾害救灾政策性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GCJYZX2023008
采购人名称:故城县应急管理局 | ||||
采购人地址:故城县康宁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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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故城县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故城县顺达路西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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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城市自然灾害救灾政策性保险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故城县城市自然灾害救灾政策性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52.11万元 | ||||
项目实施地点:故城县 | ||||
供货时间:保险期间:自起保日期起的一个自然年度。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 2、具有中国银保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4、投 标 人 被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本政府采购项目;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6、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2日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 |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09:00 |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 09:00 | ||||
开标地点:故城县中心第一开标室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09:00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衡水市信息平台。 | ||||
备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信息平台网站,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自行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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