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大线中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大线(兰渚大道 - 兰亭风景区)中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燃气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燃气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区 。
2.2 建设规模: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本项目主材甲供)。根据政策处理及审批情况,甲方有权对工程量进行调整 。
招标估算价: 工程造价约 2679725 元,具体以审核招标控制价为准 。
2.3 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本项目主材甲供 )。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2.6 标段划分: / 。
2.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 企业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 GB1 级许可证 资质,具有 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企业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 150 万元以上市政中压燃气管道项目和燃气管道定向钻(岩石钻)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包括:交(竣)工验收记录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提供交(竣)工验收记录,还需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若以上资料还不能体现业绩要求 , 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有项目业主盖章))
3.1.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且无在建工程,同时需提供市政中压燃气管道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 年 8 月至 2023 年 10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具备项目匹配的全自动热熔焊机(以发票为准)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具有绍兴市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年度登记 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 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备案通过的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 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8 : 30 时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7 : 00 时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内获取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 PDF 格式)以邮件形式发至 邮箱内 , 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GB1 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社保证明 (2023 年 8 月至 2023 年 10 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近三个月 (2023 年 8 月至 2023 年 10 月)的社保证明、联系方式。(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3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 、交纳要求(转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 ( 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账号: 201000063796716 。
2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6. 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 入围 10 家 。
6.2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不设技术标) ;
6.3 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开标当日 14:00: 至 14:30 递交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越城区环城南路 422 号 )5 号楼 1 楼开标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采用邮寄 ( 建议采用 EMS 或顺丰 ) 标书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开标前一天 17 : 00 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罗东公寓 22 幢 204 室,联系人:,电话 ),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6.6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 1 个工作日。
7. 本项目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30 分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越城区环城南路 422 号 )5 号楼 1 楼开标室开标。
8.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燃气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 155 号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罗东公寓 22 幢 204 室
联系人: 盛工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招 标 人(盖章) : 绍兴市燃气产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
监督管理投诉质疑受理机构: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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