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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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整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安区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榕晋发改复〔 2023 〕 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拟由业主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1711.89 万元。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程费 316.03 万元、耕地恢复工程费 532.68 万元、耕地恢复青苗补偿费 3780.00 万元、补充耕地项目工程费 1726.79 万元、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费 150.00 万元、不可预见费 89.08 万元、补充耕地地面物补偿清表费 1167.00 万元、全过程技术服务费 350.00 万元、地面物及青苗评估费 128.78 万元、招标代理费 7.56 万元、工程监理费 36.31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和审核费 13.65 万元、工程结算编制费 12.36 万元、工程结算审核费 11.59 万元、工程项目决算费 3.09 万元、借款利息成本 500.00 万元、土地流转费 150 万元、乡镇奖励费 2400.00 万元、业主管理费 336.97 万元 。
项目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对晋安区全域内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整理,增加耕地保有量,恢复永久基本农田,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项目农地综合提升规模约 3168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整改项目 1068 亩,恢复耕地 1800 亩,新增耕地 300 亩)。涉及各个乡镇、林场和农场,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和其他工程。
2.2 招标范围: 晋安区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整理项目 的 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2.2.1 全过程技术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 :后备资源调查、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调查、恢复耕地调查、新增耕地项目实施评估、可研论证、项目立项报备入库、前期测量、施工前影像采集、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阶段报备入库、竣工测量、竣工后影像采集、工程复核、等别评定、竣工验收、验收阶段报备入库报备等 。
2.2. 2 施工范围:以 项目规模及内容约定的并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范围为准 。 建设工期按 12 个月控制。
2.2.3 资金支持:提供 2500 万元的支持资金用于项目土地权属调整流转费、地面物补偿费、清表费及项目相关费用,资金支持时间不超过五年。
2.2. 4 运营内容 :
( 1 ) 运营管护:运营管护期 5 年,包含 种植管护与工程设施维护两部分 , 种植管护根据新增耕地类别种植水稻、水旱轮作 , 确保新增耕地数量不减少,新增耕地 质量、 类别、等别不降低,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保障农田水利及相关基础设施发挥正常功能功效,保证新增耕地稳定持续耕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 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特别说明: 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
( 1 ) 设计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丙 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 2 ) 施工资质: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测绘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4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须由负责 资金支持 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 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约。联合体协议书应同时明确约定其中一方或多方负责项目投资养护;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2 )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并按各自分工分别 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 对应 项目款支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
3. 4 、投标人 “ 类似业绩 ” 数量要求: / 个;
3.5 项目 相关 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 .5.1 . 项目 总 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 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 独立 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 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 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 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 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 .5. 2 .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备水利水电 工程或 规划 类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 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 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 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 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
3 .5. 3 .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备有效的 二 级 及以上 水利水电 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
3.6 施工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配备,并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但评标办法中涉及的机械要求除外 。
3. 7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 “ 信用中国 ” ( )和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
3. 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 3 年 11 月 1 日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方式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4.2 投标人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通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请投标人及时自行关注以下操作流程:①注册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018 版)注册指南 .xhtml ”。②投标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中心 - 《无固定范本类项目用户操作手册》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11 - 20 09: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5 .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 1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 2 )按福州市榕建规〔 2022 〕 3 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 1 )的方式补足; ( 3 ) 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4 ) 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 168 号名城花园 28# 楼(写字楼) 19 层 ,邮编:
电话: 0591 - 83168160 ,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C 座 213 室 ,邮编: 350002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江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 241 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福州市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 199 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 、保证金咨询电话
202 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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