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高新区芯谷半导体研发生产项目厂房幕墙工程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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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高新区芯谷半导体研发生产项目厂房幕墙工程(工程暂估价)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吴中高新区芯谷半导体研发生产项目(工程暂估价) 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中行审备[2022]1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吴中高新区芯谷半导体研发生产项目厂房幕墙工程(工程暂估价)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中高新区长安路以南、新三路以北、M15-9地块以东、浦临路以西 2.2规模: 最大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约7200平方米,幕墙高度约47.35米,含曲面幕墙。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定额工期(天)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42152001002 | 苏州吴中高新区芯谷半导体研发生产项目厂房幕墙工程(工程暂估价) | 苏州吴中高新区芯谷半导体研发生产项目厂房幕墙工程(工程暂估价) | 3449.30 | / | 275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10-01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幕墙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合同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格预审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苏州市外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9)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超过9家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9家时,则重发公告; (10)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3年10月26日00:00 至 2023年11月01日23:59:59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07日 10时15分 前可以在苏州市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html?infoid=8ecc2f97-a96d-41a6-9cd8-d7203877e59c 8.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 ||||||||
邮 编: | 邮 编: | 215000 | |||||||||
联 系 人: | 顾工 | 联 系 人: | 姚怡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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