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瑞峰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许昌市
XCGC-F2023081 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瑞峰广场( EPC )项目 ”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瑞峰广场( EPC )项目”项目,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备案代码为: 2309-411002-04-01-642265 。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瑞峰广场( EPC )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CGC-F2023081
2.2 项目名称:瑞峰广场( EPC )项目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11572m ² , 容积率小于 3.0, 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绿地率不低于 35%, 规划总建筑面积 25292.35m ²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9480.14m ² , 地下建筑面积 5812.21m ² , 机动车停车位 186 个,最终以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性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为准。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13702.51 万元。
2.4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仓库路以东,文翰路以南,文峰南路以西。
2.5 本次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瑞峰广场 EPC 标段
第二标段:瑞峰广场监理标段
2.7 项目总投资: 13702.51 万元,本项目为费率报价。
第一标段:工程结算价的 100% 。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费率: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一( 1% )。
2.8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 54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同 EPC 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第一标段:
( 1 )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人员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注: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2 第二标段:
(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2 )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联合体要求
3.4.1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 ( 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 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 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 ) ,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4.2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 :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 诚信库网上注册”);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 供应商登录”入口( :8088/ggzy/ )自行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8088/ggzy/ ),通过“投标人 / 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 标段。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 C 座)三楼不见面开标 二 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系统( :8088/ggzy/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许昌市天宝路中奥鑫天大厦东楼 8 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 3 号楼 B 座 5 层 506 、 507 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许昌市魏都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井先生
联系电话:
2023 年 10 月 24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 电子文件、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 :8088/ggzy/ )“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组件——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后缀名为“ .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 :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 :8088/ggzy/ )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 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路径: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栏目。
5.3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 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 120 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 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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