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博物馆馆藏陶瓷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
-泰安市
新泰市博物馆馆藏陶瓷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 新泰市博物馆馆藏陶瓷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
2、预算控制价: 150 万元。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本项目为新泰市博物馆馆藏陶瓷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需保护修复的陶瓷文物是220套(223件),其中二级文物3件套,三级文物217套(220件)。该批文物主要病害:泥土附着物、釉面剥落、其他附着物、裂缝、表面硬结物、残断等。针对病害严重的器物如瓷釉剥落、脱落比较严重的部分在技术处理上采用以加固为主、补配为辅来进行保护修复。对缺失部位在有依可循的前提下进行补配修复。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项目实施中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真实性、完整性原则,最大限度地恢复文物形貌,延长文物寿命,揭示、保存文物历史、技术及艺术价值。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采〔2019〕39 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新泰市博物馆馆藏陶瓷文物保护修复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 360 日历天 服务完成 ;交付地点: 新泰市(业主指定地点) 。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 , 至 2023 年 10 月 29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前 将书 面 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新泰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勇
电话 :
地址:新泰市府前街1292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新泰市园西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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