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培优专业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安徽
-亳州市
提质培优专业(群)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 2023-10-2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亳州市中心
已办结 未开始
项目登记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澄清答疑更正公告
开标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放
合同信息公开
终止公告
公告结束
剩余: 00 天 00 小时 00 分钟 00 秒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5小时17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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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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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演示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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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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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10-27 10: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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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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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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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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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27 15: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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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4小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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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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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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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27 15: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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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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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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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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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27 15: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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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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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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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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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27 15: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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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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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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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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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27 15: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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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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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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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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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27 15: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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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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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培优专业(群)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ZMC2023CG13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提质培优专业(群)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结果公告变更为:
“ 一、项目编号:
BZMC2023CG 136 号
二、项目名称:
提质培优专业(群)建设及设备购置 项目
三、成交信息:
一包 供应商名称 :
一包 供应商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屯溪路 33 号恒兴广场 B 座 2112
一包 成交金额: 陆拾玖万玖仟元整 (¥ 699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提质培优专业(群)建设及设备购置 项目 一包 品牌: 新之筑 一包 规格型号: V1.0 一包 数量: 2套、2套、1套 一包 单价: 160500元、129500元、1196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艳、周根善、马林娟、崔晓峰、朱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10485 元。代理服务费按照 竞争性谈判 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 方式 、 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日期、 谈判 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 10 月 16 日
3. 谈判 日期:2023年 10 月 25 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竞争性谈判 文件要求
5.业绩: 无
6.信誉(荣誉获奖): 无
7.项目负责人:刘孜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无
(二)提出 质疑 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 11 月 8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蒙城建筑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 亳州市蒙城县濮水路2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校长 、 张 工
电 话: 、
十、
1. 竞争性谈判 文件
2. 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蒙城建筑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 亳州市蒙城县濮水路2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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