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交通项目征迁资金专户开户行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市
为进一步规范越城区交通专户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和《越城区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越城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越财预执〔2016〕13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越城区交通建设资金专户开户行项目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交通项目征迁资金专户开户行项目
二、招标编号: TX2023-10-23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交通项目征迁资金专户开户行等相关服务,服务期限:至指挥部撤销。如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未按照招标人合理要求或无法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应服务的,或招标人内部有调整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启动 银行专户开设招标程序。
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立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账户开设银行。如果综合得分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2、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4、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账户开户银行网点一致。同一家银行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如有多家报名,以先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为准)。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罗东公寓22幢2楼受理。报名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格式不限);
6.市级分支行授权下属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市级分支行的授权书;
注:投标人报名资料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14日14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罗东公寓22幢204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14日14时整在罗东公寓22幢204室开标。
注: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文件即交即走,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
八、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九、招标公告发布:
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
十、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越城区育贤路7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罗东公寓22幢204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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