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方案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北京
报名起止日期: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方案编制服务
所需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北京市
项目业主: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服务暂估金额(万元):46万元,最终合同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立项批复金额。
星级评价: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响应材料纸质版交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116室。收件人:沈湘姝。电话:。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11月3日10时00分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止。
资质(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本次比选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额说明:/
公告说明:1.申请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
2.参选文件数量要求:纸质版正本1套,纸质版副本2套,电子版1套。
有回避情况: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提供申报方案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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