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航道事业发展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浦口区航道事业发展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浦口区航道事业发展中心航标艇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 绣街 5-8 号 C-4 栋 103 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1-HBGL-G2023-0045
项目名称:浦口区航道事业发展中心航标艇项目
最高限价: 274.4401 万 元 ,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内河航道通航条件,加强养护管理工作,拟采购总长约 22 米的航标艇一艘,船艇为钢质圆 舭 中高速艇。船艇主要用于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区域内航道航标的维护、航标灯塔维修,同时兼顾水上应急救援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船体、轮机、电气、通信、装潢及所有附属设施在内的制造、采购、安装、试航、 ZC 检验等工作。
建造期:合同签订后 6 个 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 )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 2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 微企业 采购货物。
( 3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_% 。
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_% 。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生产资质证书或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船检部门核发的船舶建造 适检条件 评估报告。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 )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0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领取邮箱: :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 5-8 号 C-4 栋 103 室
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 件形式 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 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 ;
售价: 1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 5-8 号 C-4 栋 103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 U 盘形式 , 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2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 、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 )登陆“信用南京”(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 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 3 )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6.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宁财购通 [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 条中( 1 ) - ( 6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投标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 条中( 1 ) -(6)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6.5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6.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
6.7 公告媒体
( 1 )本公告在江苏省( )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 2 )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 )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市浦口区航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浦口区公园北路 40 号
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 5-8 号 C-4 栋 103 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