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湖南
-衡阳市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2023]-0100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
(4)样品采集部件及材质满足HJ1021-2018相关要求(具备稳定、均匀的加热、保温和过滤功能,其加热温度一般不低于120℃,且高于烟气温度20℃以上,实际温度值应能够在仪器中显示。其采样设备的前端或后端应具备便于更换或清洗的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5μm粒径的颗粒物。过滤器滤料的材质应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等)。
现更正为:
(4)样品采集部件及材质满足HJ1012-2018相关要求(具备稳定、均匀的加热、保温和过滤功能,其加热温度一般不低于120℃,且高于烟气温度20℃以上,实际温度值应能够在仪器中显示。其采样设备的前端或后端应具备便于更换或清洗的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5μm粒径的颗粒物。过滤器滤料的材质应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等)。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毛彩霞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联系人:
邮编:421001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2栋1单元1306室
联系人:毛彩霞
邮编:421001
电话:、851606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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