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羲皇大道与陈风路交叉口等5个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周口市
周口市淮阳区羲皇大道与陈风路交叉口等5个生态停车场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淮阳区羲皇大道与陈风路交叉口等5个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淮发改审批【2022】372号 ,项目代码 2210-411626-04-01-201387 , 招标人为周口市淮阳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2.2 建设 地点:周口市淮阳区淮周路与明礼路、平粮台大道与老淮郸路、明礼路与康乐路交叉口 、 羲皇大道与陈风路、蔡河东路与龙都大道 。
2.3项目总投资:约3050.89万元
2. 4 工 期: 120 日历天。
2. 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2. 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8 个标段,具体 划分 为:
1标段:淮周路与明礼路交叉口生态停车场施工
2标段:平粮台大道与老淮郸路及明礼路与康乐路交叉口生态停车场施工
3标段:羲皇大道与陈风路交叉口生态停车场施工
4标段:蔡河东路与龙都大道交叉口生态停车场施工
5标段:淮周路与明礼路交叉口生态停车场监理
6标段:平粮台大道与老淮郸路及明礼路与康乐路交叉口生态停车场监理
7标段:羲皇大道与陈风路交叉口生态停车场监理
8标段:蔡河东路与龙都大道交叉口生态停车场监理
2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9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8标段投标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2 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 3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上述合格者,请于202 3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00分至202 3 年 11 月 03 日 17:00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 CA 数字证书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 3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开标地点:周口市中心第 七 开标室(工程 405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中心网站“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周口市中心》网站发布 。
7 、 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淮阳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周口市 淮阳区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6号华林新时代广场12层1230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9 、监督人
监督部门:周口市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202 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