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城乡结合部6个行政村道路硬化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河北
-保定市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曲阳县城乡结合部 6 个行政村道路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 HBKH-2023-421
招标人: 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澄清文号 : 2023-421-01号
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文件中关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
二、本项目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文件中关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统一修改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关于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规定如下:
1、本项目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将材料、设备采购中适宜由中小(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8507941.74元)委托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5104765.05元)委托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承诺上述内容)。
2、本项目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将材料、设备采购中适宜由小微(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5104765.05元)委托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承诺上述内容)。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方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小微(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