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北票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海丰食品厂二期挡墙护坡工程
辽宁
-朝阳市
业主单位
| 一、招标条件 | ||||||||||||||||||||||||||||
| 朝阳市北票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建设三期项目-海丰食品厂二期挡墙护坡工程 已经由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住建局 备案。招标人为 北票经济开发区汇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朝阳市北票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建设三期项目-海丰食品厂二期挡墙护坡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票市 2.工程规模: 朝阳市北票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海丰食品厂二期挡墙护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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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 [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中心北票分中心。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递交, 现场网络电子开标 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4.保证金金额:28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4日。 2.领取地点: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辽 宁 省 ? 朝 阳 市 ) 领取招标文件。 | ||||||||||||||||||||||||||||
|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投标人指定栏目。 2、开标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并携带生成加密的 CA 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人民币 0.00 元。 5、质 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6、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 年10月 30日 8:30 时至 2023 年 11月 4 日 16:30 时(北京时间)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等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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