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雾镇新东湖雾溪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温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雾镇新东湖雾溪道路修复工程 已 批 准建设 ,建设资金由 财政补助与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乐清市湖雾镇新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乐清市湖雾镇新东,对湖雾溪道路进行修复,检查井及雨水口加高 ;本次招标建安费约21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的道路修复、检查井加高、雨水口加高等,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
工程质量: 合格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 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其他要求: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 3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1)202 3 年 11 月 6 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提问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
(2)招标人将在202 3 年 11 月 7 日17: 00前在乐清市平台上的乡镇公告栏-其他公告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 3 年 11 月 8 日 10 :00时至1 3 :00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11 月 8 日 1 3 : 0 0,地点为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 , 递交人员 须 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 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 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 个人 保险 (已到账) 缴费记录复印件 ,在投标文件送达后,签字确认后立即离开现场。本次招投标活动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入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字确认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乐清市平台乡镇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乐清市湖雾镇新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乐清市湖雾镇湖雾街社区新东办公楼 地址: 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802室
联系人: 江 先生 联系人: 朱 先生
电话: 电话: 0577- 61585021
乐清市湖雾镇招投标中心
202 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