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野县汉华路道路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新野县汉华路(三分干 - 东环路)道路工程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野县汉华路(三分干 - 东环路)道路工程 已由 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新发改审批【 2023 】 5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野县汉华路(三分干 - 东环路)道路工程
2.2 项目编号:新野政采公开 -2023- 53
2.3 建设地点:新野县城区
2.4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强弱电工程、桥梁工程等。建设规模:道路长 376 米,规划红线宽度 4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采用沥青砼路面。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
2.6 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另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在其他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述人员具有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也可将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附入其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均需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三年( 2020 年 -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书)。
3.6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 , 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 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 , 责任自负。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 /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 /CA 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 ( 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 。
( 1 )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 2 )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 3 )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新公管办【 2022 】 3 号)。
( 4 )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 AA 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 5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 2021 】 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10 月 31 日 8:00 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 9 : 30 (北京时间)。 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操作手册地址 ( 专区中自行 )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
5.3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5.4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河南省》、《新野县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南阳市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平台技术支持
电话: 400-998-0000
CA 办理 / 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 CA 办理 / 延期: 0371-96596
华测 CA 办理 / 延期: 400-620-2211
北京 CA 办理 / 延期:
深圳 CA 办理 / 延期:
招标人: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新野县健康路东段
联系人: 齐亚洲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 9 号南 1 单元 13 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新野县健康路
联系人:王更冬
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