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XYL2023GZ255A1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6万元
四、 采购数量:1批
五、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预算金额 |
厨房设备采购 | 1批 | 人民币96万元 |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一、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2. 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设备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行业划分为:工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按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获取采购文件:
(一)如采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投标人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资料专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标书款 (现场报名只接受现金) 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
(二)如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投标人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在资料专栏并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500元)及国内邮购费用(60元)人民币合计5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投大厦支行;账号:44026201040001228,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成功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黄小姐。)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采购文件1份。
二、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三、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会议室
五、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00
六、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会议室
七、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止。
八、 本次项目的所有会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 |
联系人: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二)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邮编:510645 |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