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岸梅园幼儿园托管办园项目更正公告
湖南
-长沙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2-12-26 09:00:00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RCG-2022120501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岸梅园幼儿园托管办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 2 - 12 - 23 10:3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原 招标 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中: 六、 服务标准及要求 : (3)托管用房基本要求: ②托管用房以现状移交,其余修缮及相关设施、设备投入费用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托管期内,中标人确需对房屋进行修缮装潢时,修缮方案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但修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中标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托管用房的修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改造、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4)入场改造相关要求:①修缮方案由中标人根据自己的办园理念和需要自行设计与装修,配置相关设施设备,费用自理。修缮方案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现修改为: (3)托管用房基本要求: ②托管用房以现状移交,其余修缮及相关设施、设备投入费用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中标人使用方便确需对房屋进行修缮装潢时,修缮工作需按社会投资装饰装修项目进行管理,修缮方案需符合消防、幼儿园设计规范等相应国家标准,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但修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中标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托管用房的修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改造、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4)入场改造相关要求: ①修缮工作需按社会投资装饰装修项目进行管理,修缮方案需符合消防、幼儿园设计规范等相应国家标准,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 联系人: 罗燚 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 、 蒋蓉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园5路芙蓉中央产业园10栋5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