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南谯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公告公示信息
关于 滁州市南谯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污水处理项目)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cz nq gc202310 -0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滁州市南谯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污水处理项目) ”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重要提示”:(3)自2023年1月1日起,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
现修改为:(3)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提供有效的纸质版电子证书。投标人纸质电子证书后,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的,或未附其本人知情承诺的,该的纸质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纸质版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延期开标。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
联系人: 邵宗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滁州市花山东路1999号
联系人: 强
联系方式:
2023年 11 月 1 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3/11/01 10:02:06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6分11秒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1/01 17:04:41
办理用时:
0天7小时3分35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26分11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7小时3分35秒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