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开封市
兰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
2.2 招标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 -2022-138 ;
2.3 投资金额: 约 1000 万元;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兰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兰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监理;
2.7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全过程及保修阶段;
2.8 工期要求:施工标段: 120 日历天;
监理标段: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具有劳动合同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须出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
监理标段:
(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劳动合同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须出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
3.3 投标人 须提供企业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 提供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获取方式:需通过 CA 在兰考县中心网站“投标人 / 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 1 )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 CA 。“企业注册”参考: .jhtml ,办理 CA 参考: .jhtml 。
( 2 )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 CA 的,可以进行 CA 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 CA 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 CA 进行绑定兰考县中心交易系统。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方式也可以采用保函形式。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 http : //.jhtml 。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 100000.00 元);
监理标段: 大写:贰仟元整(小写: 2000.0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兰考县 ) 》系统( )系统中加密上传。
6.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 , 登录远程开标大厅 ,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 电子文件、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兰考县 ) 》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兰考县 ) 》系统——组件——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xxxx 项目 xx 标段) ,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 .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兰考县 ) 》系统(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 评标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兰考县兴兰路东段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 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街 22 号行署国际广场 C 座 4 楼
监督单位: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关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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