趸船撑杆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辽宁
-丹东市
( 趸船撑杆采购项目 )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趸船撑杆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600-03175
项目名称:趸船撑杆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 350000.00 元
最高限价: 35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安装两艘趸船撑杆(规格 / 型号及图纸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交货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同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11 月 0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09 日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方式:在线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 (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
地点:辽宁、丹东市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 100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首页 - 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2020 〕 298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CA 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128-8588 ),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
3 、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 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 U 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4 、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
5 、投标人出现以下( 1 )( 2 )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 3 )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1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 2 )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 )因投标人原因未对响应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丹东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渔港监督处)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 2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118 号鸿利公寓 2# 楼 1 单元 1701 室
联系方式: 0415--2238755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丹东银行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1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景凤
电 话: 0415--223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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