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水务局2023年河长制宣传用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江苏
-南通市
启东市水务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3年河长制宣传用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商务硬盒装抽纸2.5元/盒,希诺商务真空保温杯125元/个;总价与单价报价有一项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含个体工商户),如为经销商投标的,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采购货物生产厂家的质检报告。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货物制作或采购、送货费用及相应的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800元、评标专家费600元由中标人承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2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水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11月8日8:30-9:00(北京时间)密封送至启东市水务局(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692号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5、报价保证金:按省财政厅规定不予收取。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
2.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送货至启东市水务局。
3.交货地点:启东市水务局。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启东支行;户名:启东市财政局;账 号:520958228569,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5.约定事项: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定制要求中宣传版面设计须报经采购方确认,确认后方可印刷。
(2)成交供应商送货完成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将签发验收单。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计不良信誉一次。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若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供应商或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为两家时,采购单位可采用以上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供应商或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为一家时,采购单位可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货物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供货数量15日内付清货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启东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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