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田市镇水阁村小微园二期
浙江
-台州市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 仙居县田市镇水阁村小微园二期 | 项目代码: | 2309-331024-04-01-457198 | ||
招标人: | 名称:仙居县田市镇水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仙居县田市镇水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朱坚涛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仙居县田市镇水阁村小微园二期第1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10241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仙居县田市镇水阁村小微园二期 补遗书 1 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仙居县田市镇水阁村小微园二期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补充与澄清: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2.3款“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评标室随机抽取定标人员,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 定标组长原则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其它成员原则上在定标成员库中按不少于 2:1 的比例随机抽取。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定标委员会成员。”现修改为:“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2、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定标办法 6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评标室随机抽取定标人员,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人数为 5 人, 定标组长原则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其它成员原则上在定标成员库中按不少于 2:1 的比例随机抽取。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现修改为:“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3、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仍为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 4、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招标人:仙居县田市镇水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代理单位:(盖章) 监管部门: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业监管室(盖章) 2023 年 11 月 2 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 电话: | 87716501 | ||
信息来源: | 仙居县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