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10-40万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比选公告
江西
-宜春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10-40 万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单位入围项目比选公告(比选邀请)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10-40 万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10-40 万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2、 采购编号: TC239X067
3、 采购预算: 该项目为供应商入围项目,暂无预算。
4、 采购内容:
4.1 采购内容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辖内的生产办公用房、营业网点、揽投站、自助银行等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顶防水、外立面墙面维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地面硬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防雷接地、给排水、暖通、弱电综合布线及附属工程、室外工程等工程施工,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施工内容。(适用项目金额 10 万元及以上, 40 万元以下。)
4.2 标包划分:本项目为资格入围,选取 5 家公司作为入围中标单位。
4.3 付款方式: ①、项目通过设计造价后的预算价为合同暂定价格,最终以审计核算为准。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 30% 作为预付款,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总价的 70% ,通过最终验收后支付至审计结算后总价的 97% ;审计结算后总价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且中标单位完成全部承诺后 15 天内扣除此期间发生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乙方于每阶段的付款约定, 15 个自然日内提交付款申请,经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确认后,由乙方提交全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 30 个自然日支付工程费。
②、审计结算后,如审减率超过合同暂定价的 5% 【含】,超出 5% 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注:审减率 = (竣工结算审定造价-承包人竣工结算申请造价) / 竣工结算审定造价。
4.4 履约保证金: 成交单位在接到入围通知书后 7 日内,需向采购单位提交 2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 30 日内返还。中标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需求单位(合同签订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或申请执行保函。
4.5 服务周期: 自入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可自动展期一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 2 年。 ( 双方无异议对合同展期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后评估,后评估合格的,可自动按年度展期;后评估不合格的,将对其实行退出机制,并按入围采购时排序顺序补足或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增补 ) 。合同有效期内,如执行过程中存在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结束后,在新一轮采购合同未签订前,可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但按原合同履行最长有效期为三个月。
4.6 服务考核要求: 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 : 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复印件无可识别的二维码,须另将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5.3 经营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 3 年( 2020 年— 2023 年)未出现严重亏损状态。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2021 〕 4 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根据赣建城镇 [2021]19 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5 限制投标情形: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 近三年被采购人纳入不诚信或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6、 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11 月 03 日 09:00 时至 2023 年 11 月 07 日 17:00 时 ( 北京时间 , 节假日除外 ) 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缴费并获取比选采购文件。选择电汇或个人网银支付(注:电汇支付方式须上传汇款凭证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比选采购文件,个人网银支付可直接比选采购文件)。
1 、以上手续必须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比选采购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2 、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 400-092-8199 、 、 。
3 、本比选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 1977 4494 9453
7、 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 838 号千年美丽小区 37 栋 4 楼会议室。
注:响应文件需现场递交参与投标,供应商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投标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网址: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上发布。
9、 招标代理名称:
代理机构:
代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890 号萍钢大厦 11 楼 1104
项目联系人 :彭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 50 号
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
202311028256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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