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空有限公司氮气项目重新采购公开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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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航空有限公司氮气项目【重新采购】公开竞价公告
珠海航空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氮气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氮气 。
1.2 项目 编号 /包号: CZ2023004418 。
1.3 项目类别: 货物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计划采购数量 (单位:瓶) | 材料 /规格 | 单价限价 (单位: 元,人民币 ) | 总价限价 (单位: 元,人民币 ) | 备注 |
1 | 氮气 | 2000 | 纯度 99.99% | 60 | 120000 |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 2022年实际使用量和2022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 交货 内容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1 | 氮气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订单确认后以实际情况分批交货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竞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 ,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 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2020年 10 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注意:须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注意:须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注意: 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 等付款行为 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 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 1 月 13 日 17时30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航飞机维修厂
邮编: 51904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先生
EMAIL: lu\
6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 /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海航空有限公司飞机维修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实施小组
联系电话:
如投标人 (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珠海航空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 52号中信南航国际广场写字楼9楼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 48 小时内 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 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 24 小时前 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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