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第二职业高中工程及缙云县第二职业高中周边边坡防护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丽水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缙云县第二职业高中工程及缙云县第二职业高中周边边坡防护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 缙招标JS 202 3 - 54
招标单位: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 标时间: 20 23 年 10 月 20 日
代理机构: 需解锁 联系人及电话: 李彬 0578- 3311234
中标候选人 (牵头方) : 需解锁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中标候选人 (成员方) : 需解锁
资质等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刘彩霞 证书号码: 浙需解锁03599
施工负责人: 刘彩霞 证书号码: 浙需解锁03599
设计负责人: 贾晓元 证书号码: 20141104569
预 中标价: 大写 : 贰亿柒仟零陆拾万壹仟柒佰捌拾叁 元整(¥270601783.00元)
其中: (1)项目工程费用: 贰亿陆仟陆佰贰拾万柒仟贰佰零捌 元整(¥:266207208.00元)
( 2 ) 总承包管理费 : 贰佰玖拾伍万肆仟伍佰柒拾伍 元整(¥:2954575.00元)
(3)设计费: 壹佰肆拾肆万 元整(¥:1440000.00元)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520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 合格
公示时间: 20 23 年 11 月 03 日至 20 23 年 11 月 06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 需解锁
公示单位 :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 23 年 11 月 03 日 20 23 年 1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