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长风沙花溪谷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项目名称
安庆市迎江区长风沙花溪谷项目
项目编号
GC-AQ-2023-230
招标人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6600万元
代理机构
需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 156号
联系方式: 0556-599 996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3年 11 月 2日9时30分
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 1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运营期: 18年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安庆市科风田园综合体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 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乙 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
成员方: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建设工期: 1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运营期: 18年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秦埂村、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将军村将军小学内 002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 61380000元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凌世勇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苏 需解锁06209
设计 负责人
吴强
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获奖
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
无
设计负责人获奖
无
设计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宿迁市高铁商务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荣获 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企业业绩
1. 常熟通港路外侧绿化工程( G204(烟沪线)-梅北路)施工;
2. 湖滨北路(野尤泾桥 -城北路)景观绿化工程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 。
成员方: 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
投标工期
建设工期: 1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运营期: 18年
地 址
盐城市毓龙东路 51号、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68号三层。
投标价(元)
人民币: 62449200元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刘监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苏 需解锁00415
设计负责人
周伟伟
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获奖
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
无
设计负责人获奖
无
设计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景观绿化工程荣获 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企业业绩
1. G312沿线互通绿化修复工程;
2. 东台市串场河城市段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 。
成员方: 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乙 级资质。
投标工期
建设工期: 1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运营期: 18年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 308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农林大路352号浙江衣林大学创业孵化园1幢1―3楼。
投标价(元)
人民币: 62601000元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谢龙锋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浙 需解锁00987
设计负责人
楼凌云
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获奖
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
无
设计负责人获奖
无
设计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三环西路道路绿化工程(一、三、四、五标段)荣获 2018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企业业绩
1. S319军二路泉水至黄姑段绿化工程;
2. 中山市纵四线公路工程绿化工程( K0+300~K2+580,K8+800~K19+000) 。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6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徐莉莉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 需解锁)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 (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