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通榆镇政府大楼外立面改造出新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滨海县镇政府大楼外立面改造出新工程,项目所需资金现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滨海县镇政府大楼外立面改造出新工程
(二)项目地点:滨海县镇境内。
(三)预算金额:32.7万元。
(四)项目内容:滨海县镇政府大楼外立面改造出新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包括:政府办公大楼、宿舍楼,改造出新面积约4360平方米,。
(五)工期:1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分包。
5、承包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发包人拒绝其参加,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承包人。在一次发包活动中,承包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承包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8、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 1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02 :00-05: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滨海配送超市办公楼1幢6层607室。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在递交以下材料后并审核登记后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内。
(1)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所投标段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项目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到现场勘察。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招标单位详细了解)。
5、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0元。
6、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3年11月13日15时30分00秒在滨海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当场开标,择定中标人。
五、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六、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审计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且经审计部门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后付清(上述付款均无息,付款时须提供税务发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镇迎宾路18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驻滨通讯地址: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滨海配送超市办公楼1幢6层
滨海县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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