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安置房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监理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安置房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监理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安置房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局 以 漳台行审经 [2023]62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 , 招 标 人 为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片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59666.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0532.62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0771.52 平方米(约 61.16 亩),拟建规划总建筑面积为 156424.61 平方米,主要建设居民住宅楼、商业及小区配套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室、健身活动室、党建用房、幼托班、物业管理用房、幼儿园)、设备用房(消控中心、弱电机房),以及小区道路、室外广场和停车场、绿化景观和室外综合管网(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夜景工程、室外配套相关工程、电梯工程、市政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安置房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监理主体工程及各专业工程的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装修阶段、装修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50532.62万元 。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号)文件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费率为 0.93%,以经财政评审机构或造价评审机构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财政评审机构或造价评审机构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固定费率0.93%],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471.54万 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90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98/zjxypjweb2/gcjl 。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达 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达30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 ,等级为 一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达 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达30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以网页截图为准);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⑤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4日 00:00:00 至 2023年11月29日 09:30:00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09:3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肆仟元整( ¥ 94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经发 ?创业中心9楼 ,邮编: 363107
电子邮箱 :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金星路 62号大舟创业园三楼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佳路 4号(角美动车站旁)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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