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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环检线现场检查系统及排气污染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四川

-

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10-30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委托,拟对成都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环检线现场检查系统及排气污染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N5101012023001875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环检线现场检查系统及排气污染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三、招标项目简介

通过委托专业的服务团队为成都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环检线现场检查系统及排气污染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2023 年 -2026 年)项目提供应用技术支持和强化保障,确保数据采集、数据共享、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做到系统有效的为移动源监管工作服务。本项目包一为“成都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环检线现场检查系统运维服务”,包二为“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 (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 2 (合同包二):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

采购包 2 :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 -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 二 )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 -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 服务电话: 4001600900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 -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 pdf 、 word 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 pdf 格式为准。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 / 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 ﹞ 123 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海桐街 69 号

邮编: 610000

联系人:韩东伯、徐义

联系电话: 61357193

代理机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府路 668 号 1201 室

邮编: 610036

联系人:何先生、杜先生

联系电话: 87787122

本招标项目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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