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总医院第二分院迁建项目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编号:E350125010280202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总医院第二分院迁建项目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 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樟发改审批[2023]49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永泰县总医院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嵩口镇邹湖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场地总挖方量约217977.50m3(挖土方量约 197226.04m3,挖石方量约20729.66m3),总填方量约1377.51m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泰县总医院第二分院迁建项目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专业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土石方量15~60万立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45979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计取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1 08:30:00 至 2023-11-07 17: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10000 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11-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县总医院
地址: 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07号 ,邮编: 350799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陈建青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邮编: 350014
电子邮箱:
电话: 、87933994 ,传真:
联系人: 尤小银、范鸿锦、黄梦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 0591—6227567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冠景大厦20层
联系电话: 0591-24836279
中心名称: 永泰县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 0591—6227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