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沙河镇新丰村道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张掖市
临泽县沙河镇新丰村道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LZXSHZXFC20231101001
| 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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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采购单位 |
| 是否重大项目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临泽县沙河镇新丰村道路维修项目001 | LZXSHZXFC20231101001 | 工程-施工 | 59782.73(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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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沙河镇新丰村道路维修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 临泽县沙河镇新丰村道路维修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委托 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完成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临泽县沙河镇新丰村道路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 LZXSHZXFC20231101001
3.建设内容: 临泽县沙河镇新丰村道路维修项目 等。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5.招标控制价: 伍万玖仟柒佰捌拾贰元柒角叁分 (¥ 59782.73 )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多渠道筹措 。
7.建设地址: 临泽县 。
8.建设工期: 10 日历天 。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 临泽县伟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泽县勇久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垣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为项目 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谈判;同时,欢迎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代码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按照公告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报价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应用 A4 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代理机构)。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 23 年 11 月 01 日 15 时 30 分至20 23 年 11 月 03 日 17 时00分。
2.竞价地点:张掖市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具体操作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 临泽县沙河镇新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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