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及气体导排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牡丹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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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及气体导排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84]DPYZB[CS]20230002
项目名称: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及气体导排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35,724.3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及气体导排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335,724.3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及气体导排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35,724.38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及气体导排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及气体导排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供应商自行将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放入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负责人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本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等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专区--系统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宁安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7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女士
电 话:
2023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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