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省道工程涉及富泉溪行洪安全影响防治补救措施实施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编号:E35012501028020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211省道(一期)工程涉及富泉溪(下苏村庙宇至油洋桥段)行洪安全影响防治补救措施实施工程(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11省道(一期)工程涉及富泉溪(下苏村庙宇至油洋桥段)行洪安全影响防治补救措施实施工程(施工) 已由 永泰县水利局 以 永泰县水利局以樟水利【2021】2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211省道项目专债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11省道(一期)工程涉及富泉溪(下苏村庙宇至油洋桥段)行洪安全影响防治补救措施实施工程(施工) 211省道(一期)工程涉及富泉溪(下苏村庙宇至油洋桥段)行洪安全影响防治补救措施实施工程(施工)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下苏村庙宇至油洋桥段 ;
2.2. 工程规模:
补救措施长度约674.5m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左岸岸滩和山体岸坡开挖扩大河道行洪断面,左岸岸滩开挖后支护及生态恢复长度约674.5米,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5 最高控制价: 5424931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158008 元 (含暂列金 158008 元, 暂估价 0 元及其他项 0 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水利等相关部门验
;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27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不要求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 中级及以上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3 09:00:00 至 2023-11-0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29 09: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 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后垅路6号 ,邮 编: 350000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92号中福广场9楼A区 ,邮 编: 350000
联 系 人: 、张工 ,电子邮箱: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 址: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永泰县服务中心
地 址: 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泰县水利局
地 址: 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泗洲路1号
联系电话: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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