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口镇高镇村乡村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文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安口镇高镇村乡村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文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MHY-2023-038
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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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联系人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采购单位 |
是否重大项目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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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口镇高镇村乡村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文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001 | GSMHY-2023-038 | 工程-施工 | 458855.65(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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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口镇高镇村乡村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文化设施
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口镇高镇村乡村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文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华亭市安口镇人民政府 拟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一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项目业主为 华亭市安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委托对 该 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 项目编号: GSMHY-2023-0 38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安口镇高镇村乡村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文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维修马路砖640平方米、维修花园围墙89米、维修安砌道牙220米,广场舞台铺设大理石477平方米、维修改造篮球场1333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 458855.65 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内及 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2023年第一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自筹 。
7. 计划工期: 202 3 年 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3 年 12 月 14 日,总工期 30 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 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 2 年度的财务报表、202 3 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6 .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为 : 202 3 年 11 月 4 日 09 时00分至202 3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 。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竞价完成后,各投标人 在202 3 年 11 月 13 日 前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到 ( 华亭市 建华路102号 ),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五、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亭市安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口镇东大街 20 号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华亭市 建华路 102号
联系人:
电 话:1 5209492404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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