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湖南
-湘潭市
湘潭市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施工监理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6日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 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三年)施工监理包二
(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 2023 】 046 号
( 3 )项目内容:湘潭市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三年)第五、六、七、八、九标段的施工监理。
( 4 )是否分包:否。
2. 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 212000.00 元
大写:贰拾壹万贰仟元整
( 2 )。
( 3 )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4 )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支付金额 10 万元;中间付款项目完工后 7 日内支付金额 10 万元;最后付款竣工验收完成后 7 日内支付签约酬金尾款。
3. 合同履行
( 1 )监理期限: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结束
( 2 )地点: 韶山市
( 3 )方式: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 4 )履约担保: / 。
( 5 )质量保证金: / 。
4. 合同验收
( 1 )验收主体: / 。
( 2 )验收方式: / 。
( 3 )验收标准: / 。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 3 )成交通知书
( 4 )响应文件
(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 )其他合同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 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韶山市农业农村局
甲方: 韶山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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