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项目
辽宁
-沈阳市
龙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6】【我要】【关闭】 | |
(龙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项目)的 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龙 城区创建 国家森 林城 市 绿 化项目采 购 项 目的 潜 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1月21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JH23-211303-00068 项目名称:龙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项目 采购方式: 竞 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345,860.16元 最高限价: 3,345,860.16元 采购需求:海龙街道嘎岔村 文化广场工程 (具体 详见磋商文 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具体 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 7 日 至 2023年11月 13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 : 3 0 ,下午 13: 3 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1月21日9点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 六、开启时间: 2023 年 11月21日9点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朝阳市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 1B三楼)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2、辽宁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3.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云直播平台观看方式。通过市平台网站“直播入口”进行观看。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和朝阳市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林业局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五段1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南四经街143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11056000000863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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