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源汇区金江路道路新建工程工程施工标段的澄清修改
河南
-漯河市
一、项目名称:源汇区金江路道路新建工程(太行山路-嵩山路)工程
二、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综合部分得分: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修改为:
企 业 业 绩 |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全者该项不得分)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同属一个项目的不能重复得分。 | 0 ≤得分≤4 |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 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的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3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需至少有一项显示拟派项目经理信息,若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均不显示项目经理信息,则可另外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全者该项不得分) 注: 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同属一个项目的不能重复得分。 | 0 ≤得分≤6 |
2 、招标文件其他相关部分均以本次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发放变更、澄清、补遗等通知会造成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号变更,,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漯河市源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南段 659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南路旺发大厦7楼708室
联 系 人: 李娜 闫京一
电 话:
监督单位:漯河市源汇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395—575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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