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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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6010601801142001 的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龙发改审 [2023]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 1号(原龙文分局规划红线内) ;
2.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执法办案中心大楼,并配套建设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安防、建筑智能化、办案管理系统、景观绿化及地下室等附属设施设备 ;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7016.8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3652.75 万元 ;
2.5.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包括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设计,包括有关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装修设计、雪亮工程设计 (含审图费用)、智能化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含专家论证及评审)、技术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土壤氡检测、综合管线、消防设计、室外配套、施工便道、夜景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
2.6.2.内容: ①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含土地报批用的宗地落位图)、钻探、取样试验、原位试验、土工试验、水化试验及岩土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勘探点布点间距要求不大于 30米),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②设计工作内容:含总平面图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景观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给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建筑智能化、变配电、强电、弱电、空调通风工程,以及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水电管网、室外照明、夜景照明、古树保护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勘察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 派出 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 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18000平方米或建安费不少于91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7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11月30日09:3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年度保证金形式或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 ¥ 50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3年11月30日 09:3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根据网上开标室解密时间提示,在解密时间明确下达之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采用线上 +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3652.75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暂定 280.35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交易网( ( )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漳州市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 1 号 邮编: 363007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苏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万豪国际 4 栋 1802 室 邮编: 363000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帐户名称: /
帐 号: /
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 1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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