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工程迎宾路标段、迎宾二路标段、民族文化广场中华灯修复标段土建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告
广西
-百色市
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工程迎宾路标段、迎宾二路标段、民族文化广场中华灯修复标段土建部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 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工程迎宾路标段、迎宾二路标段、民族文化广场中华灯修复标段土建部分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0002866005504001001 | ||||
招标人 | 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 ||||||
建设单位 | 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实施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工程迎宾路标段、迎宾二路标段、民族文化广场中华灯修复标段开挖沟槽、埋设电缆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复核 时间 | 2023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 复核 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11 月 0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 年 11 月 10 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佰柒拾伍万壹仟玖佰零伍圆零壹分 (¥ 7751905.01 元) | ||||||
工期 | 3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孙海波 (注册编号: 桂245151549038 ;身份证号: 450324 ******** 377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向文 (身份证号: 450323 ******** 0334 ) 李德华(身份证号码:450321 ******** 7016)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佰柒拾柒万玖仟柒佰陆拾叁元贰角叁分 (¥ 7779763.23 元) | ||||||
工期 | 3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开莲 (注册编号: 桂245090911625 ;身份证号: 452824 ******** 352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泉强 (身份证号: 452730 ******** 471X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佰柒拾玖万壹仟壹佰陆拾肆元肆角贰分 (¥ 7791164.42 元) | ||||||
工期 | 3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彭量洪 (注册编号: 桂245111117763 ;身份证号: 452723 ******** 00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莲玉 (身份证号: 452428 ******** 1826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 ,B《否决投标条件》第B1.4规定 ,广西光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广西新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全国平台(广西.百色) 、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2023年 1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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