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项目成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一、项目编号: FJHZ-CS-2023150 (招标文件编号: FJHZ-CS-2023150 )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永泰县盘谷乡福坪村福坪 1 号 3 层 303 室
中标(成交)金额: 29.6600000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项目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 | 成交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做好文明施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内完成 | 须按照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的技术要求以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挺(组长)、陈昭滨、陈晓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按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收费标准如下: 100( 万元 ) 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 : 1.5% ,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5000 元,按照 5000 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2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各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从高至低一致推荐 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福建元旭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国建民创(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需解锁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 5919 0615 1310 806 。
5、财务电话: 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 56 号
联系方式:王丰田 8837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 52 号华润万象城(三期) S11# 楼 3 层 07-13 、 15 办公
联系方式:需解锁、林少明、陈真 需解锁-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林少明、陈真
电 话: 需解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