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漯河市垃圾分类分拣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公告
河南
-漯河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漯河市垃圾分类分拣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已由 政府专项债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漯河市垃圾分类分拣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2. 2 项目位置: 漯河市城市规划区内
2 . 3 项目概况:新建垃圾分拣中心一座,建设用地20000㎡,规划总建筑面积15068.20㎡,计容总建筑 面积26476.20㎡; 对市区29座老旧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改造面积共约2030㎡,对市区300座公厕进行改造,改造面积共约21000㎡等。
2.4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河南”(credit.hena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信息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3-11-08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11-28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中心门户网站“中心”建设工程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11-28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中心在其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 子》 ,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湘江路418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北路512-12
联系人: 胡女士 高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与舟山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路北
监督电话:
此处文件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漯河市垃圾分类分拣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