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一力长株潭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项目村级便道建设工程项目
湖南
-湘潭市
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一力长株潭(九华)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项目村级便道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7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经财采计【2023】009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一力长株潭(九华)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项目村级便道建设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23】009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一力长株潭(九华)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项目村级便道建设工程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一力长株潭(九华)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项目村级便道建设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18200元
大写:壹佰零壹万捌仟贰佰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一力长株潭(九华)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项目村级便道建设工程 | 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一力长株潭(九华)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项目村级便道建设工程 | 否 | 详见文件 | \ | 1 | 项 | 10182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23年7月,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 。
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备料款,后 续 按 施 工 进 度 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7月6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 7 月 6 日
甲 方:(公章)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人民政府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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