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招标
福建
-宁德市
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项目名称) 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招标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已由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 以 《福建省实施渔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年)》(闽海渔【 2020 】 24 号) 批准建设 , 福建省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决定对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
二、项目地点:三沙中心渔港五澳港区及田澳港区。
三、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 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 ,具体要求详见《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要求》 。
四、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及自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足够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企业。
(2)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计量认证证书)。
( 4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5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 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 至 12 : 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到 福州市晋安区化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 SOHO-C1 座 1933 室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福州市晋安区化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 SOHO-C1 座 1933 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网址 : ) 、 福建省 国资采购平台 (网址: ) 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方先生
2023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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