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攻坚战特许经营项目监理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
-宜昌市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攻坚战特许经营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投标人的提问作如下回复:
提问 1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 条,若提供的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金额未达到人民币 2 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中含人民币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监理业绩,是否视为满足“②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金额达到人民币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的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金额未达到人民币 2 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中含人民币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监理业绩,且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完全、直接反映资格要求“类似业绩”考核内容(包括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金额、工程类型或工程内容等)的,可视为满足“②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金额达到人民币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工作”。
提问 2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 第二节“ 2 、各岗位的全费用综合人工成本单价最高限价表”中显示,若提供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请问是以什么标准确定综合人工成本单价?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视为按“监理员”确定综合人工成本单价。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路 93 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 57-6 号 ( 三峡云计算大厦 )B 座七楼
日 期: 2023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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