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昌街道冬季清雪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永昌街道冬季清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 12: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CYCG[2023]122号-DXJS2023022
项目名称:永昌街道冬季清雪项目
预算金额(元):562025.8
最高限价(元):562025.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冬季清雪办事处指定地点的清雪工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62025.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清雪作业根据大、中、小雪情况,按市、区有关部门要求确定清扫、清运完成时间。清雪作业完成后的路面要干净彻底,见本色,不漏段;静态停车泊位、路中心线、边石带无残雪,无雪带;清除冰雪作业中临时占道雪堆必须码边堆放整齐,成行成线,不影响车辆通行和市民出行;按照规定运出的积雪必须按指定地点倾倒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有能力自行解决积雪消纳场地,并保证消纳场地远离水源、居民区、无纠纷、无污染,春季能及时处理消纳场地并恢复原貌。具备装载机3台;自卸车(20吨)5台;自卸车(10吨)10台;清雪机10台;融雪剂撒布机10台;整车送至指定位置。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2: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2:30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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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惠民路11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