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22号路上跨高速工程k2+020~k2+720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南宁市
江南 22 号路上跨高速工程( 29 号路 -45 号路) K2+020 ~ K2+720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江南 22 号路上跨高速工程( 29 号路 -45 号路) K2+020 ~ K2+720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1962001 | ||
招标人 |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其他类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规模:江南 22 号路上跨高速工程( 29 号路 -45 号路) K2+020 ~ K2+720 道路为新建的城市主干路,路线实施长度为 700m ,道路红线宽度 50 米,设计速度为 60km/h 。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11 月 6 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民中心 9 楼南宁市中心 C9 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11 月 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 年 11 月 13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8046646.8900 元 |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及以上标准 | ||
项目经理 | 韦红宇(注册编号: 桂 需解锁00730 ,身份证号: 4527**********026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启翔(身份证号: 4501**********2014 ),甘均合(身份证号: 4508**********6094 ),窦智深(身份证号: 4509**********391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临桂新区西城大道南延长线(临苏路口至华为项目用地段)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 柳州市柳东新区水厂古偿河原水输水工程 II 标段工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5.83 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103.4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7971429.8900 元 |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及以上标准 | ||
项目经理 | 涂海蓉(注册编号:桂 需解锁00732 ,身份证号: 4503**********302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洁(身份证号: 4311**********3621 ),吴秋萍(身份证号: 4503**********3029 ),莫涛(身份证号: 4501**********202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金村路(银顶路至那浪路)工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8.86 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133.5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7974806.5700 元 |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及以上标准 | ||
项目经理 | 梁鑫元(注册编号:桂 需解锁10168 ,身份证号: 4509**********04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林(身份证号: 4506**********2133 ),林伟(身份证号: 4525**********257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高新区污水干管完善工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0.57 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9.5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9000/ 、全国平台(广西 . 南宁) 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