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中医院悬吊式双板dr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新乡市
延津县中医院悬吊式双板DR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津县中医院悬吊式双板DR机项目 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新乡市中心 网站获取 磋商 文件,并于 202 3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2023】03 7 号
2.项目名称: 延津县中医院悬吊式双板DR机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 60 0000.00元
最高限价: 1 60 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县区)2023CSDL371号-1 | 延津县中医院悬吊式双板DR机项目 | 1600000.00 | 16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等)
5.1采购 内容 :悬吊式双板DR机,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免费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
5.2 质量要求 :达 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交货期:一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 同交货期 。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磋商 :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凭证。
3.2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1.时间 :2023年 11 月 9 日08:30至2023年 11 月 15 日18:00 。
2.地点: 新乡市中心 网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 新乡市中心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采购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 新乡市中心 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 响应 文件须在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乡市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 响应 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延津县 中心 第 二 开标室。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延津县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 响应 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 新乡市中心 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 磋商 公告期限
本次 磋商 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新乡市中心 》 、 《 河南省电子 》 、 《 中国 》等媒介上发布。 磋商 公告期限为 三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 新乡市中心 网站 —“ 网上 办事 大厅 ”— “我是投标人” 专区 :(1) 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具体事宜请查阅《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流程》、《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2)“远程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八、监督部门:
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王先生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 联系
名称:延津县中医院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 李慧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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